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15-2016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申请的通知》及《2016-2017学年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申请的通知》的申请工作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国家奖助学金:
学生申请时间:9月20日-9月22日
班级审核时间:9月23日—9月25日
学院审核公示时间:9月26日-9月30日
2.社会类奖助学金
学生申请时间:10月1日-10月8日
班级审核时间:10月9日-10月11日
学院审核公示时间:10月12日-10月16日
二、工作程序
(一) 国家奖助学金与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评定。各班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进行相关奖助学金的申请、审核工作。评选出相应获奖学生和受助学生,并公示名单。本阶段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伍舜德精神奖学金、史带奖(助)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助学金。(具体名额分配及申请要求等请查看附件)
(二) 各班级开展评审工作并组织获奖或者受助学生按照要求(见附件)递交纸质版材料至辅导员林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发到邮箱:wyurtfdy@163.com。
(三) 学院汇总审核并公示。
三、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及时通知学生填报国家(奖)助学金及各类助(奖)学金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并按照《学生手册》相关助学金实施办法,严格把关,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轨道交通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国家奖助学金和社会类奖助学金相关申请材料.rar
2016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xls
名额分配:轨道交通学院2016年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