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组转[2010]1号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授予刘义权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3-25 点击数: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现将江门市委组织部、广东省委组织部转发的《印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授予刘义权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称号的决定>的通知》(粤组通〔2010〕9 号) 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五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0 年 3 月 25 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授予刘义权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称号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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