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和《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5】1859号)的规定,在毕业年度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现就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属于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城乡困难家庭是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15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流程
(一)学院召开会议。各学院组织召开毕业生班级会议,认真传达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每位毕业生能按时申请。
(二)个人申请。
1.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请于3月15日之前,认真填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和《2017年五邑大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人员基本情况》(附件3),以个人姓名命名压缩文件,以班级为单位,发到各学院指定邮箱;
2.电子版填写好后,请于3月15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按照序号排列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纸质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件复印件(证件上要有2017年领取低保费或者2017年年审的记录)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校园卡复印件。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必须是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开具的贷款证明不予受理)。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校园卡复印件。
残疾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 残疾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校园卡复印件。
注意: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规范,校园卡正面账号或姓名模糊的,请在复印件上重新抄一遍后本人签名。
(三)初审公示。各学院将检查无误后的申请学生材料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2)纸质材料于3月24日上午11点前统一提交到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南主楼221)进行初审。并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近2)和《2017年五邑大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人员基本情况》(附件3)电子版发到wyujiangzhudai@163.com。审核通过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申请学生材料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提交到江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核,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国库支付规定拨付到学校。
(五)学校根据规定,将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到通过审核的毕业生个人账户(校园卡账户)。
四、其它说明
申请补贴的毕业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责令退回补贴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学籍档案,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因此,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
附件:
1.《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3.《2017年五邑大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人员基本情况》
学生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