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深入推进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学生学业指导中心拟建立学业指导师队伍,全面开展对学生学业集体或个别指导工作,请各院(系)推荐学业指导老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1.推荐对象:各院(系)专任教师;
2.推荐名额:推荐名额见附件3。
二、推荐条件
1.热爱学业指导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
2.有较丰富的学业指导知识,能运用相关专业知识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
3.有亲和力、受学生欢迎;
4.有学业指导经验者优先。
三、推荐程序
1.由各院(系)推荐或自荐,并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或自荐教师的电子版登记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1、2)发到学生学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wyuxyzdzx@126.com 。
2.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学业指导师颁发聘书。
附件1:五邑大学学生学业指导师登记表
附件2:各院(系) 推荐或自荐学业指导师汇总表
附件3:各院(系)推荐或自荐学业指导师名额一览表
学生学业指导中心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