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五邑大学“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黄炳礼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始接受国家助学金、“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助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黄炳礼助学金和史带助学金的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系在组织各班评定受助学生时要严格按《学生手册》(2011版)中的相关助学金实施办法进行操作,严格把关,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系将各类社会助学金申请表、汇总表(国家助学金只交汇总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送主楼221。
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电子汇总版报送时间为10月19日前;其他各类社会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报送时间为10月21日。
附件一: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助学金学院、系推荐名额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
附件三:各类社会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用表
学生处
2011-9-27
附件下载:【附件一: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助学金学院、系推荐名额】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
【附件三:各类社会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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