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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上学期各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4-10-17 00:00  

各学院:

根据《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五邑大学学生各类助学金评定办法》的要求,从即日起开展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本科生各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10月18日-10月22日

评定时间:10月23日-11月5日

二、评定项目

1.江门市工会“金秋助学金”;

2.五邑慈善会助学金;

3.江门慈善会五邑籍新生贫困生助学金;

三、评定程序

10月18日-10月25日,学院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进行相关奖(助)学金的申请、审核工作,并公示名单。

10月25日-10月26日,各学院将学生申请资料和各类奖(助)学金汇总表交到学生处。

10月27日-11月5日,学生处汇总审核,报学校审批后全校公示。

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四、工作要求

1.个人申请:需要申请的学生将申请表和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送交班级审核小组和班导师进行审核。

2.班级审核:班级审核小组、班导师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本学院拟推荐的学生材料于10月26日前报送学生处。

4.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

5.学生处将初选名单全校公示,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相应单位审议。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表、汇总表于10月26日报送学生处2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附件:2014-2015学年上学期各类社会奖(助)学金文件

学生处

201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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