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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广东省恩平商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6-04-07 00:00  

各学院:为激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恩平商会的意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五邑大学“广东省恩平商会助学金”实施办法。

一、评定对象

五邑大学在读的广东恩平籍特(贫)困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定条件

(一)、助学金评定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低保证和低收入证的优先考虑。

3.勤奋学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4.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参评学年服务时间达到5小时。

5.参加无偿献血,或义工志愿者等公益活动的同学,持有关证明可以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助学金:本学年度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者,通识课除外;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参评个人提出申请并应出具如下材料:“广东省恩平商会助学金”申请表一份、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特殊困难家庭补助金申请还需要提供医生证明、医疗收费单据等)。

2.班级审核推荐:申请人所在班班导师及审核小组认真审核材料并填写审核意见,于2016年4月10日前交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3.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推荐1-2名学生。于2016年4月11日下午4点之前,将学生的相关资料交到学生处学生事务科;

4.学校审核: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资助小组领导审批,全校公示三天,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广东省恩平商会助学金审议。

四、资助金额、资助期限

1.五邑大学“广东省恩平商会助学金”每次资助7名,资助金额为学年3000元/人。

2.此项助学金自2016年4月起实施,每次评选前与广东省恩平商会助学金联系确认。

五、助学金管理

1.五邑大学将负责该项助学金的管理,分年度向广东省恩平商会江门分会提交助学金发放计划、助学金名单及发放明细表供审核。

2.五邑大学财务处负责该项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受到资助的同学每年书面向广东省恩平商会汇报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状况,并表示感谢。

4.学校将长期监督获助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如获奖学生获助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生助学金资格,追回助学金,并告知广东省恩平商会

六、本办法从2016年4月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属五邑大学学生处。

附件:

1.“广东省恩平商会助学金”申请表模板

2. 广东省恩平商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情况统计汇总表

学生处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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