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的部署,学校定于10月8日—10月22日为2011—2012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评选推荐各类三好学生(奖学金)、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各类奖学金的时间,评选推荐办法见2012年版《学生手册》。
请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学生登陆五邑大学学生处网站,点击左侧“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模块,进入“五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或直接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202.192.240.18:905/进入系统。登录系统后填报综合测评表以及各类奖学金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具体时间安排:
1、10月8日—10月10日学生填报、班级审核。学生登陆“五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资料;班导师指导学生根据《五邑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进行测评,确定每一位学生的测评结果并在班级内公示。同年级同专业评选小组根据《五邑大学“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综合评定,并评选推荐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
2、10月15-16日,各学院(系)根据综合测评和“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定结果,根据《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奖学金从一等奖获奖学生中产生)、《五邑大学伍舜德精神奖评定办法(试行)》、《五邑大学“黄炳礼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五邑大学“江门市慈善会昌兴关爱基金贫困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评选出相应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并将评先评优结果公示
3、10月17—18日各院(系)登陆五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将《院系获奖学生登记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五邑大学“黄炳礼奖学金”登记表》、《五邑大学“史带奖(助)学金”登记表》、《五邑大学“伍舜德精神奖”登记表》、《五邑大学“江门市慈善会昌兴关爱基金贫困生奖(助)学金”登记表》从系统上打印(各一式两份)和评选结果签字盖章交学生处。
4、10月19—22日学生处汇总审核评先推优结果报学校审批并全校公示。
请各院系和班级注意登陆五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好相关信息。
附件:
1、五邑大学2011—2012年度各类评优推荐指标参考明细表
2、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7、五邑大学“江门市慈善会昌兴关爱基金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