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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1-10-17 00:00  

发布单位:学生处 加入时间:2011年10月17日11:14

为激励广大学子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我市热心慈善事业人士和团体于2009年成立了五邑慈善会,并于今年在我校设立“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现将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对象

五邑大学在读的学习成绩优异且家庭贫困的学生

二、评定名额、金额

全校共评定100人,每人奖励2000元。

三、评定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2011级新生高考成绩优良;二、三、四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在2010-2011学年度综合测评中,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40%。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低保证和低收入证的优先。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本学年度有专业必修课课程重修者;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或宿舍黄牌警告);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四、评定程序:

1、10月17日,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生在参评时应出具如下材料:“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2、10月18-19日学院审核完毕, 19日上午下班前各学院将初审名单汇总表连同学生相关材料交主楼221。

3、10月20日,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

4、10月21日,学生处将初选名单报小领导审批,全校公示三天,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五邑慈善会审议。

学生处

2011年10月13日

附件一: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院系名额分配

附件二: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附件四: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附件下载:【附件一: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院系名额分配】

【附件二: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附件四: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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