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毕业生:
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明确各位贷款学生的责任,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请2015届各贷款毕业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离校手续
1.办理时间:4月13日—5月29日
2.若家庭经济情况允许的贷款学生,请尽量选择提前还清贷款,6月20日后还贷将要偿还利息。
3.未还清贷款的学生请下载《国家助学额度贷款补充(还款)协议》(附件一)(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填写基本信息及还款账号(校园卡)、确认还款方式后,交至广发银行五邑大学支行再签名和盖指模(右手食指)。
4.未还清贷款的学生需仔细阅读《还款须知》(附件二),并且在《还款须知》上签名,连同《国家助学额度贷款补充(还款)协议》交至广发银行五邑大学支行。
5.未还清贷款且没签《国家助学额度贷款补充(还款)协议》的贷款毕业生将不能办理毕业手续。
二、继续攻读
继续攻读的贷款毕业生除了办理以上离校手续外,还需办理展期申请。若没提交展期申请的学生,将在继续攻读期间自行承担助学贷款产生的利息。
1.办理时间:6月1日-8月31日
2.请携带申请材料到学生处221办理登记手续,经过审核后,将申请材料交到广发银行五邑大学支行。
需提供的资料:
①《助学贷款展期申请书》(附件三)按要求填写、签名并盖指印(右手食指),申请表需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
②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④校园卡复印件1份
3.请在继续攻读学校开学后,将补充材料寄到广发银行五邑大学支行。
需补充资料:
①继续攻读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
②继续攻读所在院系的在读证明1份。
附件一:国家助学额度贷款补充(还款)协议
附件二:还款须知
附件三:助学贷款展期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