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五邑大学“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2018-2019学年“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评选工作,经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讨论决定,现拟推荐160109班辛诗华同学到校参评,公示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龚嘉玲老师,0750-3299333。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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