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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杰欣时间:2015-07-02点击数:


各成教有关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管理,现根据《五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附件一)、《五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监考人员职责》(附件二)等规定,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考试及印卷安排

1、所有采取考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我院网站“考试信息”栏。对于部分由教师自定考试时间的考查课程,由教师确定好考试时间、地点,如需另外安排考试教室,请与教务科联系。各学院负责安排监考老师并做好备案工作。

2、课程考试两周前,请任课教师将A、B卷(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交商务中心,教务科将随机抽取A、B卷中的任一套试题使用,教师不得更换。

二、认真做好出卷及审核工作

1、各任课教师对所担任的课程必须准备具有同等难度和题量的A、B两套试题等(含评分标准),试题均使用《五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试卷题样》(A4版),出题、审核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签字,试卷内容等(含评分标准)必须录入计算机存为电子文档备用。

2、请各位任课教师必须正确、完整的填写试卷袋上所有内容,考核成绩统计可使用系统数据。答卷情况必须认真分析,有针对的客观反映学生答卷情况。

3、课程名称、学历层次、学时数相同的课程须统一命题。

4、对审核不合格的试题,任课教师须在2日内重新完成以上步骤。

三、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1、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场,首先在黑板上写明如下内容:①考试科目;②考试时间;③座次安排;④请学生将学生证和身份放在课桌左上角;⑤学生不得带手机进入考场,如带手机请关机后交监考老师统一保管,否则按考试纪律有关规定处理。

2、考试开始前,监考老师要进行清场;监考老师对照考试签到表逐个核实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核实无误后,准许学生考试,并组织学生在“五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核签到表”上签名。

3、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严守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不得翻阅报刊、书籍、使用手机、戴耳机、打瞌睡或无故离开考场等,考试期间,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将巡查考场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监考教师将提出批评或处理意见

4、严格执行《考场规定》,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监考教师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填写《五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核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

5、不得随意更换监考教师,如需更换,请提前报教教务科备案。如未备案,出现问题一律由原监考教师承担教学责任。

四、切实做好评分工作

1、期末考核成绩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批改试卷,分步给分,统分正确无误;平时成绩请各任课教师严格评分标准,严禁随意加、减分

2、经核对后的各课程考核成绩请于考核结束后两周内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cj.wyu.cn-“成绩系统”栏目录入成绩。

3、按课程打印三份成绩单,一份放开课院(系、部),一份放入试卷袋,一份交我院教务科。所有成绩单均须经任课教师,所在学院(系、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分别签字。

4、试卷袋内应包含:①已签名的五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核签到表,②五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到课情况统计表,③试卷等(含评分标准),④已签名的成绩单两份,⑤按照学号顺序排列的试卷

请各学院(系、部)高度重视课程考核工作,通知任课教师按要求严格执行。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5年6月30日



附件一:《五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 附件二:《五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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