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
1. 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是否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入党是否有正确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真正了解,对实现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的是否牢固;
3. 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树立了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 ;
4. 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积极投身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来,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兢兢业业地完成好本职工作和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5. 组织纪律观念是否增强,是否严格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以上考察内容要由培养联系人每季做一小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栏目内 ; 每半年提交党支部进行一次分析,将分析情况记入“支委会意见”栏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