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认定时间
学生申请:2020年10月23日—10月29日
学院提交时间:2020年10月30日前
三、认定程序
(一)确定资助工作小组
各学院(部)成立各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有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学生准备申请材料(2020年10月23日—10月29日)
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并根据申请表各项信息的顺序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交到学院。(学生在填写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家庭情况,按照“信任在先”的原则,不再需要到当地村镇、街道盖章。但是,为了证明相关身份,学生仍然需要出示有关证件,如扶贫帮扶手册、五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救助证、低收入证、优抚对象证明、因公牺牲警察证明、残疾人证、户口簿等的复印件。)不申请的同学不需要提供。
(三)学院提交材料(2020年10月30日)
请各学院(部)10月30日前,把电子版表格《XX学院(部)家庭经济信息采集 导入模板》、《XX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发到邮箱344852258@qq.com,纸质版交到研究生学院(南主楼605)。
(四)省资助中心进行认定,确定困难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xlsx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pdf
研究生学院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