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门五邑侨乡市民:
您好!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自2012年5月起,我市正式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采用安全可靠的智能芯片技术制作,将逐步实现政务、民生和金融服务“一卡通用”,为您在办理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医疗卫生、金融和其它公共事务时提供更加安全、快捷和便利的服务。在此,我们诚挚地提醒您:
从2013年12月起,原广发智能IC卡将停止使用,您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将于同年12月15日前转入您本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账户。从2014年1月起,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看病和定点药店购药时,须出示社会保障卡,以便确认您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对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当您住院时,需您本人承诺申办社会保障卡,方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若您持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卡》并且不具备社会保障卡申领条件,可凭此卡作为参保就医凭证。
从2013年11月起,首次享受我市失业金待遇、首次领取企业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其失业金、养老金将直接发放到本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上述人士,在办理领取待遇手续时,须提交社会保障卡办卡证明材料。对此前已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我们将根据持卡人的意愿,把养老金发放到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从2014年4月起,首次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其养老金待遇将直接发放到本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对此前已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将根据其本人意愿,把养老金发放到其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但尚未领卡的居民,在其领取并激活社会保障卡时,须明确本人养老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的意愿。对首次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但尚未持卡的居民,可按原办法办理领取待遇的手续,但须提交社会保障卡办卡证明材料。
为保障您便捷、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相关公共服务,再次提醒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市民,尽快安排时间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及激活手续。
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3873716、3873767)咨询,也可登陆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网(http://ldj.jiangmen.gov.cn/outside/shebk/)查询。
欢迎您成为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的用户,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