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学生资助工作相关部门:
由广东省普通高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主办的“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学生资助工作者,包括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辅导员老师及基层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学校向广东省高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推荐2名本科学生资助工作者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校内报名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者进行报名,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申报上交材料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前。电子档材料请发送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纸质档材料请交南主楼221学生工作部。
1.《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XX学院(部)202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2.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内,用于微信展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电子版)。
3.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5M。
4.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并提供相应原件到南主楼221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办公室审核。
5.所有电子档材料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邮件标题为“XX学院(部)XXX资助先进工作者申报材料”。
(二)组织评审:由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会同专委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拟获奖对象并颁发证书。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