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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邑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8”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4-03 16:10   学生处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思培中心函〔2019〕1号)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五邑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8”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4日上午11:00

二、参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含研究生)

三、参评要求

1. 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4. 已获得往届“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本学年度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或宿舍黄牌警告);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四、材料要求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附件2)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参评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五、推选程序

1.组织报名。学生个人报名,各学院(部)组织审核推荐学生,由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和研究生处组成评审团初评,上报学校审核。

2.组织评选。评选分为初选、入围、终选三个阶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推选工作。

3.结果公示。年度人物评选结果将在五邑大学校园网及易班平台进行三天公示。

六、材料推荐报送

(1)推荐报送:各学院(部)按要求开展收集、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报名表和参评学生事迹材料需经学院(部)审核统一于4月4日提交相关部门,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

(2)报送方式:参评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由学院(部)统一报送,本科生的材料交到学生处。研究生的材料交到研究生处。具体格式要求:

1.本科生的电子版材料需含所有材料请打包发送到学生处邮箱:wyuxueshenggongzuo@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学校—学院—学生姓名-事迹类型(附件1)。例如:五邑大学—智能制造学部—张三—科技创新,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大学参选人xxx事迹,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2. 研究生的电子版材料需含所有材料请打包发送到研究生处邮箱:344852258@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学校—学院—学生姓名-事迹类型(附件1)。例如: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张三—社会实践类,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大学参选人xxx事迹,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3日

 

附件【附件2:“五邑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8”参评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五邑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18”参评事迹类别.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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