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7]43号)要求,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五邑大学“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各学院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至10月
三、活动内容
(一)爱国主义教育类主题教育活动:“爱国情·青年志”主题活动微视频大赛
(二)社会调查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关注民生﹒实干兴邦”社会调查大赛
(三)视觉影像类主题教育活动:“定格青春瞬间·分享成长点滴”视觉影像大赛
(四)新媒体创意类主题教育活动:“青春如期·载梦远航”新媒体大赛
(五)经典诵读类主题教育活动:“诵读红色经典·回首铿锵岁月”经典诵读大赛
(六)歌咏评审类主题教育活动:“激扬青春旋律﹒唱响校园好声音”歌咏大赛
各活动承办详情请查看附件,具体实施方案请留意承办单位通知。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初)
各承办单位结合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经主办单位审核后及时发布通知并开展宣传组织工作,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主办单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9月)
各学院动员组织学生参与活动。各承办单位按要求完成作品收集、评选以及上报工作,各承办单位推荐参加省赛的优秀作品由主办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
(三)总结表彰阶段(10月)
活动主办单位对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优秀作品展示交流活动,并对获奖个人以及优秀组织单位给予表彰。
五、评审表彰
(一)活动项目的评审工作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承办单位组织评委认真开展。各活动评委名单应及时报送至主办单位审核。
(二)活动项目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共10项。主办单位还将根据各学院活动参与情况等综合评选出“优秀组织奖”3项。各活动奖项设置应及时报送主办单位审批。
(三)各承办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获奖作品及相关资料,经主办单位审核后统一交至学生工作部(南主楼221办公室),电子版可发送至邮箱:wyyiban@126.com。
(四)主办单位对获奖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证书由主办单位统一印制,承办单位负责相关发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把本次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相结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辅导员老师应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开展各项活动,认真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比赛。
(二)加强组织宣传。多途径做好本次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宣传工作,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各学院应通过易班、新媒体、班会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深入班级学生讲解活动意义与内容,积极动员青年学生参与各项活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要带头参加。
(三)确保安全。各学院应主动掌握学生参与活动情况,并利用班会等场合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联系人:张老师, 0750—3296251
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