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老师和学生进一步做好近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贷款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育人的效果,在今年受理工作开展前, 各学院组织有续贷意向在校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系统操作方法: 有续贷意向在校生请在6月16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校会登录系统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符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于6月20日前退回学生,学生于6月22日前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二、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学院组织2017届借款毕业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并完成毕业确认。
系统操作方法:2017届借款毕业生于6月2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在校生填写续贷声明工作和2017届毕业生毕业确认申请工作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冯老师,联系电话:3296251,
学生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