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粤教工委思〔2009〕16号)精神,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和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我校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竞赛人员
全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二、 竞赛参考题目(具体安排以决赛通知为准)
(一) 自我介绍与展示:辅导员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与展示(如需道具请自备)。限时3分钟。
(二) 基础知识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破解能力。
(三) 微博写作: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与基础知识测试同时进行。辅导员根据随机抽取的题目,上机撰写并发布微博,主要考察辅导员运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与技巧。
(四) 主题班会:辅导员赛前撰写主题班会策划书,录制班会实况视频,并于报到时提交视频光盘,主要考察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视频内容限时15-18分钟。
(五) 谈心谈话:现场抽题,辅导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由工作人员进行简单配合,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沟通技巧。限时3分钟。
(六) 案例分析:现场抽题,辅导员根据题目要求,从案例背景、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经验启示等5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限时5分钟。
三、 竞赛安排
第一阶段:辅导员竞赛准备(3月29日至4月9日)
准备内容:
1、按照竞赛参考题目要求自行练习备赛;
2、 准备好主题班会的策划书和现场视频(15-18分钟),并于4月8日下午5点前上交电子版文件到学生处思教科(wyuxueshengchu@126.com)。
第二阶段:决赛(定为4月10日)
决赛现场比赛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与展示、基础知识测试、微博写作、谈心谈话、案例分析等项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 奖项设置
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中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学校参加广东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
五、 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教学院、系要充分认识辅导员竞赛的意义和作用,这不仅是竞赛,也是培训,有利于提升辅导员队伍能力和素质,推动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院、系党总支要切实为辅导员参加比赛创造必要的条件,保证辅导员能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比赛。
(二)结合实际,认真备赛。辅导员要认真研究竞赛参考题目要求,找到与自身工作实际的结合点,认真准备比赛。
(三)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均要求参加竞赛,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学生处思教科提交书面请假条。
五邑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链接:关于举办广东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培训暨竞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