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以期贷款学生信守承诺,如期还款,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可持续开展下去,经学校与贷款银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协商,现提醒2012届贷款毕业生注意事项:
一、 毕业前未能还清贷款的2012届毕业生
1、未还贷毕业生需在校园网上自行下载“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一);“还款协议”须贷款毕业生本人自行打印,正反两面打印,亲自填写、签名。(贷款毕业生本人交表到银行时须当面加盖指模)
2、交表时间:贷款毕业生须在6月15日之前交到广发银行主楼底五邑大学支行助学贷款中心。
二、已考取研究生、且不能在离校前还清贷款的2012届毕业生
需本人带身份证到广发银行主楼底五邑大学支行填写展期申请表。逾期不申请,读研期间所产生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偿还。办理展期的时间为6月1日—14日。
各院系辅导员及毕业班班导师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