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大力宣传广东省和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函〔2012〕28号)精神,我校决定举办“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统一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院系的征文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我省和我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国家资助·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我校在校学生及当年毕业生。
(三)征文时间
2012年7月10日至9月5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省和我校的资助政策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鲜活生动。
2.题目、题材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必须保证从未在刊物上发表。
5.征文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五)征文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由学生处主办,具体工作由各院系承办。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学校组成评审团,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六)征文选送数额及表彰
各学院(系)各推荐20篇优秀作品报送学生处评选与表彰;本次评选校内共设:
一等奖二名,奖金300元 + 2个第二课堂学分
二等奖四名,奖金200元 + 1.5个第二课堂学分
三等奖六名,奖金100元 + 1个第二课堂学分
优秀奖十名,奖金50元 + 0.5个第二课堂学分
优秀作品同时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院系优秀组织奖2名,奖金500元,奖励情况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评优。
(七)征文推荐报送
1.征文收集推荐:7月10日至9月3日,各院系在本院系开展征文收集、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所有推荐作品必须于2012年9月3日前报送学生处,各院系同时报送本次征文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和主要做法。
2.报送方式:作品和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至。各院系填写《征文推荐表》(见附件)。
3.电子邮件相关要求:所有附件以Word格式报送。
附件:1.《学生征文推荐表》
学生处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