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加强学生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辅导员值班工作,应对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将学生工作队伍值班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值班主体
各院(系)专职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全体辅导员
二、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19:30-21:30
周六至周日 19:30-23:00
三、值班职责
(一)各院(系)专职党总支书记(副书记)
1.负责总值班,检查辅导员值班情况,如遇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到现场指挥并向学校报告、妥善处理;
(二)辅导员
1.走访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生活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督查宿舍卫生和宿舍纪律情况;
2.巡查课室及校园等区域,了解学生上课、参与活动情况;
3. 做好北主楼草坪、南区体育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
4.值班期间确保通信畅通;
5. 如遇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6. 配合学生工作部(处)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四、值班要求
1.每天设置2名辅导员共同值班,轮流排班;每周安排1名专职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负责总值班,轮流排班。
2.学生处将会同各院(系)对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辅导员夜间值班情况将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3.值班人员应按时值班巡查,不得无故迟到、缺勤或早退;有事需要调班或请假的应提前向学生处上报说明。
4. 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于值班次日上午发送至总值班邮箱wyuxuegongzhiban@126.com。
5. 学生工作队伍夜间值班制度从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
附件:1.辅导员夜间值班日志
2.2013年11月值班安排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