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邑大学“李瑞莲奖学金”实施办法》的要求,现拟在学院应届毕业生中开展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五邑大学汉语言文学(师范)和对外汉语(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
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2000元;三等奖5名,奖励1000元。
1、本评选按照积分值评选,所选人员及等级根据积分高低排序;
(1)凡在校学习期间,每获得一次“五邑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记15分;“优秀党员”记15分;“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五邑大学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和“优秀团员”记10分;“院级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记5分;市级优秀个人称号记10分;省级优秀个人称号记20分(同一学年度获两项及两项以上称号者,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分值记分)。
(2)凡在校级正式比赛和评比中(不分个人和团体,下同)获第一名的记5分,获第二名的记4分,获第三名的记3分;在市级正式各类比赛和评比中,获第一名的记7分,获第二名的记5分,获第三名的记4分;凡在省级正式各类比赛和评比中获第一名的记10分,获第二名的记8分,获第三名的记6分;凡在全国正式各类比赛中获第一名的记15分,获第二名的记13分,获第三名的记11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时,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分值记分)。
1、建立评审小组:相关专业毕业班应成立由班导师、两名班委和两名普通同学组成班级评审小组,班导师任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负责班级各参评者参评条件的审核和材料有效性的审查;
2、个人申请:各参评者根据评选办法计算积分值,并准备好相应记分项目的支撑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提供给班级评审小组进行审查。
3、班级评审:班级评审小组根据参评者积分和家庭经济情况排序后,提交审查通过学生的申请表和参评材料到安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学生工作办公室;
4、审核公示:由安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名单上交学生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