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各学院:
为保障寒假期间留校住宿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从1月21日到2月19日期间,未经申请审批,学生不得留校住宿。学生确因参加学校安排的科研、实习或竞赛等活动,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留宿,须经家长同意、报学院(研究生报研究生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留宿。
请研究生处和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和本科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工作,并于1月11日前将《五邑大学寒假留宿登记汇总表》发到学生处宿管科老师邮箱:1206888469@qq.com
留宿申请流程:
下载留宿申请表→填写留宿申请表→交学院老师审批(同时上交一张照片制作临时出入卡)→学院填报留宿登记汇总表→交宿管科审核→宿管科制作临时出入卡→发放临时出入卡→学院开展留宿学生安全教育
附件:《五邑大学学生假期留宿申请表》
《五邑大学寒假留宿登记汇总表》
学生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