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根据《关于评选2015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的通知》(粤高学委〔2016〕1号),2015年学生工作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已经启动。请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积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团队
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或院系学工团队。
(二)先进个人
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学生工作者,包括院系副书记、辅导员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学生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队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团队领导班子团结协调,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3.学生管理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工作成果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或肯定。
(二)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敬业爱生,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3.从事学生工作3年以上,在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4.一线辅导员和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承担校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的学生工作者优先。
三、评选名额
原则上各高校推荐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各1名,曾获相应奖项的团队或个人不重复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各高校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工作团队和一线学生工作人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及团队名单,按时报送材料。
(二)网络展示:候选团队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在微博、微信平台(“中山大学学生处”新浪微博、“中山大学学生工作通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
(三)组织评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对各高校的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团队及个人。
(四)表彰:将于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上对获奖团队及个人进行表彰。
五、报送材料
(一)先进团队
1.推荐表(附件一),并经所在高校学生处盖章;
2.团队简介(限150字内),内容包括团队名称、单位、主要先进事迹等;
3.团队获奖证明、团队成员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刊号、目录、安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论文安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课题的获批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经学生处审核原件,盖学生处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
4.团队合影近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二)先进个人
1.推荐表(附件二)、并经所在高校学生处盖章;
2.个人简介(限150字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职务、主要先进事迹等;
3.个人获奖证书、个人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刊号、目录、论文安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课题的获批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经学生处审核原件,盖学生处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
4.个人生活近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以上纸质版材料和个人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刊号、目录、论文安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课题的获批证明于2016年4月26日前交到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南主楼221办公室)审核。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
附件1.“2015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优秀团队”推荐表
附件2.“2015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五邑大学学生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