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39号),为做好今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2016级新生
二、工作流程
1.学院召开会议
各学院召开2016级新生班导师会议,认真传达通知要求及评定程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
2.各班级召开班会
各学院组织好各班班级会议,由班导师、新生学长组织全体新生召开班会,讲解《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附件1),确保每一位新生能了解到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资助政策,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每位学生能按时申请。同时,请各班组织成立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由班导师、新生学长和学生代表组成。资助小组学生代表应责任感强、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确保申请人的隐私不被泄露。资助小组成员应避开申请人员,请将资助小组名单上报学院。
3.个人申请
各班级组织符合条件的新生填写2份《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附件2),收齐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一套[ 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介绍家庭经济及中学时代学习情况)、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复印件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4.班级审核推荐
9月11日-9月18日,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同学的材料,最后将结果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同时,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确保班级每一个同学的知情权。请做好学生个人隐私保护,如果有同学提出疑问,请到班导师那里核查。
5.学院审核推荐
9月19日-9月25日,各院成立由党总支领导、辅导员、班导师代表组成的院级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结果,向全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6.学校审核
9月26日-9月28日,学生处组织以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成立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全校公示三天,确定推荐名单,最终获得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的学生名单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通过的名单为准,特此说明。
三、工作要求
1.申请者:请下载《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一式两份),认真填写《个人申请表》,确保所填内容真实有效,请于9月10日之前,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提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
2.班级:请认真填写《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班级新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见附件3),公示结束,将申请者个人材料、《班级2016 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汇总表》、《班级新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和《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四份纸质材料交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班级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汇总表》(电子版)发到学院指定邮箱。
3.学院:请学院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要求,严格把关,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同时,认真填写《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学院新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附件4),公示结束,将学生个人申请资料、《学院新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和《学院2016 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交到学生处,将《学院2016 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汇总表》(电子版)发到:wyujiangzhudai@163.com。
4. 学校:对各学院的认定材料进行统计、分析、汇总。经学校审批确定后,进行学校公示,公示后相关信息录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成为我校认定的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将认定结果反馈至学院,请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四、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冯老师,电话:0750-3296251; 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或学生处网站“回音壁”。
附件:1.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 广东省普通高校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
3. 班级相关表格
4. 学院相关表格
学生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