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
部门安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部门概况思想教育队伍建设资助工作学生社区易班工作规章制度
部门安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部门安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16年五邑大学“江门市阳江商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6-11-23 00:00  

各学院:为激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根据江门市阳江商会的意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五邑大学“江门市阳江商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一、评定对象

奖学金:五邑大学在读的二年级及以上阳江籍本科生;

助学金:五邑大学在读的阳江籍特(贫)困本科生。

二、评定条件

(一)奖学金评定条件

1.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和成绩排名均在同专业前30%(含30%)。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本学年度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或宿舍黄牌警告);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二)助学金评定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低保证和低收入证的优先考虑。

3.勤奋学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4.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参评学年服务时间达到5小时。

5.参加无偿献血,或义工志愿者等公益活动的同学,持有关证明可以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助学金:本学年度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者,通识课除外;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参评个人提出申请并应出具如下材料:“江门市阳江商会助学金”申请表两份(见附件)、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特殊困难家庭补助金申请还需要提供医生证明、医疗收费单据等)。

2.班级审核推荐:申请人所在班班导师及审核小组认真审核材料并填写审核意见,于2016年11月25日前交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3.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奖助学金各推荐1名学生。于2016年11月25日下午4点之前,将学生的相关资料交到南主楼221学生处学生事务科,电子版汇总表发到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4.学校审核: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资助小组领导审批,全校公示三天,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江门市阳江商会审议。

四、资助金额、资助期限

1、五邑大学“江门市阳江商会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1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

2、五邑大学“江门市阳江商会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名,助学金额为1000元/人。

五、奖(助)学金管理

1.五邑大学将负责该项奖(助)学金的管理,分年度向江门市阳江商会提交奖(助)金发放计划、助学金名单及发放明细表供审核。

2.五邑大学财务处负责该项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获奖受助的同学需书面向江门市阳江商会汇报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状况,并表示感谢。

4.学校将长期监督获奖(助)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若学生获奖受助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生奖(助)学金资格,追回奖(助)学金,并告知江门市阳江商会。

六、本办法从2016年11月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属五邑大学学生处。

附件:五邑大学“江门市阳江商奖(助)学金申请表格

学生处

2016年11月23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2五邑大学学生工作部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5096031号

联系电话:0750-3296251 E-mail: xgb@wy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