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为激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根据江门市阳江商会的意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五邑大学“江门市阳江商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一、评定对象
奖学金:五邑大学在读的二年级及以上阳江籍本科生;
助学金:五邑大学在读的阳江籍特(贫)困本科生。
二、评定条件
(一)奖学金评定条件
1.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和成绩排名均在同专业前30%(含30%)。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本学年度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或宿舍黄牌警告);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二)助学金评定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低保证和低收入证的优先考虑。
3.勤奋学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4.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参评学年服务时间达到5小时。
5.参加无偿献血,或义工志愿者等公益活动的同学,持有关证明可以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助学金:本学年度所学课程(含重修课程)有不及格者,通识课除外;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参评个人提出申请并应出具如下材料:“江门市阳江商会助学金”申请表两份(见附件)、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特殊困难家庭补助金申请还需要提供医生证明、医疗收费单据等)。
2.班级审核推荐:申请人所在班班导师及审核小组认真审核材料并填写审核意见,于2016年11月25日前交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3.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奖助学金各推荐1名学生。于2016年11月25日下午4点之前,将学生的相关资料交到南主楼221学生处学生事务科,电子版汇总表发到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4.学校审核: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资助小组领导审批,全校公示三天,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江门市阳江商会审议。
四、资助金额、资助期限
1、五邑大学“江门市阳江商会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1名,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
2、五邑大学“江门市阳江商会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名,助学金额为1000元/人。
五、奖(助)学金管理
1.五邑大学将负责该项奖(助)学金的管理,分年度向江门市阳江商会提交奖(助)金发放计划、助学金名单及发放明细表供审核。
2.五邑大学财务处负责该项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获奖受助的同学需书面向江门市阳江商会汇报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状况,并表示感谢。
4.学校将长期监督获奖(助)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若学生获奖受助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生奖(助)学金资格,追回奖(助)学金,并告知江门市阳江商会。
六、本办法从2016年11月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属五邑大学学生处。
附件:五邑大学“江门市阳江商奖(助)学金申请表格
学生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