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五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银校合作协议》,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于9月22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助学贷款主要面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诚实守信、征信记录良好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有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获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6、持有乡、镇(街道委员会或父母所在单位)以上二级民政部门关于贷款学生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7、承诺毕业后按还款协议准时归还贷款。
二、贷款种类和额度
(一)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只办理学费贷款和住宿费贷款两种
(二)学生可以一次申请在校期间一至四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每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本校当年的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之和,且按国家规定每年贷款总额不得超过6000元。
三、终止和归还
(一)借款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广发银行终止其贷款:
1、违反国家的法律受到制裁,或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2、学习成绩差,达到退学条件者;
3、提供虚假材料者;
4、自动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者;
5、学生在学期间死亡、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责任者。
(二)在广发银行放款期间,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如经济状况好转或其它原因,可中途放弃贷款。并先到学生处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申请确认后再到广发行办理有关放弃贷款手续。
(三)还款期限最长为毕业后四年内(具体以贷款时签定的协议为准),已签订贷款协议的学生须在本科的第四年第二学期末到广发银行签订还款协议、道义协议和委托扣款书;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到广发行五邑大学支行办理相关手续,在读研究生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学生在毕业前、后的所有还款手续统一与校内广发银行联系办理。
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出国(境)应提前向经办银行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方可办理出国(境)有关手续。
(四)根据《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即从毕业当年6月21日计)由贷款申请人个人承担。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全面部署本院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注重宣传,通过海报、网络等各种途径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深入人心,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2.各班班导师统筹本班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查工作,确保审查工作公正、公开、公平。
五、工作安排
1.网上申请:申请个人登陆五邑大学学生处网站,点击左侧“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模块,进入“五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或直接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202.192.240.77:905 进入系统。登陆系统后点击“助学贷款管理”模块,填写“助学贷款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2.院(系)审核:由班委会评审小组、班导师对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推荐后;院系学工办、班导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上对各班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由学生处工作人员、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对院系推荐的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校领导批准后送广发银行江门分行进行个人征信查询。
4.材料上交:①申请个人须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班委、班导师、院系签署意见后送交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打印时注意:请在“按纸张大小缩放(Z)”下拉选项中选择“A4”打印,正反双面打印;②申请人还须同时下载“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签名并加盖指模一并上交;③申请个人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身份证复印件A4纸张右上角注明班级、学号、姓名和联系方式(必须填手机号码),用来进行征信查询。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无需钉在一起。申请表、征信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请在10月31日前交到主楼221。
5.诚信教育考试:学校将联合广发行江门分行对获得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的学生进行诚信知识教育考试,由各院(系)组织安排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诚信教育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五邑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时间表
附件二:各院(系)名额分配表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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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办理时间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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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领取申请审核资料表格
| 9月22日--9月23日
| 各院(系)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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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上填写报名表
| 9月26日--10月12日
| 各院(系)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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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团支委和班导师审核报名表
| 9月30日--10月16日
| 各院(系)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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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审核资料表,办理家长意见和地方政府证明
| 9月24日--10月12日
| 各院(系)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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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班长交材料
| 10月8日--10月16日
| 各院(系)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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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教育考试
| 10月中旬
| 各院(系)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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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审核材料并送学生处
| 10月16日--10月31日
| 各院(系)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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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复核、造册、名单公示
| 11月上旬
|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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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交经办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 11月下旬
| 学生处、广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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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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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分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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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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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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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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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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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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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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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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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 159
|
计算机学院
|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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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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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学院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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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学院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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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系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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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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