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文件精神,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7﹞47号)、《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江医保发﹝2020﹞85号)要求,我校于2020年11月2日开展在校学生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校共有4869名同学成功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现予以通知,名单见附件。若对名单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处邹老师:0750-3296251。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