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变化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我省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高校助学贷款原则上只接受学生的续贷,新申请学生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教财〔2020〕4号),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决定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
1.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2.助学贷款期限。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3.助学贷款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广东省从2017年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成为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模式。
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去往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办理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参照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0年版)》。
目前,广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现了续贷远程线上办理功能,办理简单方便,续贷学生可查看《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放远程受理工作要点》,自行选择线上办理或在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查询《广东省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表》,拨打相应县区教育局电话进行咨询。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各学院(部)通知本学院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将贷款回执材料交至学院辅导员处。学生的贷款回执材料有纸质回执或电子回执(手机短信信息)两种,请学院(部)一并收齐学生的此类贷款材料后填写《五邑大学2020-2021学年度XX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9月28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学生处,汇总表纸质版需盖学院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收到各学院(部)提交的学生贷款回执后,学生处将按国家开发银行要求于10月10日之前在系统完成回执录入工作。
(2)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
对于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或其他非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生源地贷款,学校只对学生在校情况进行确认,不进行回执录入工作。学院(部)审核收齐回执材料后交至学生处进行确认盖章,盖章后学院(部)取回材料交给学生,指导学生完成后续贷款手续,确保贷款生效。
四、开展诚信和风险防范教育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校园诚信和风险防范教育,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开展诚信主题教育、预防诈骗教育、校园贷风险防范教育等活动。要广泛发动师生参与,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理性消费的校园文化氛围。各学院(部)须在秋季开学期间组织一次全院范围内的金融知识普及和校园贷风险防范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五、注意事项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须为在校学生。
(二)逾期上报将会影响学生贷款的申请,请各学院(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各学院(部)在学生助学贷款的办理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请联系学生处王老师,电话:0750-3296251,地址:南主楼221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