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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2020-08-06 17:50   学生处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二、认定时间

学生申请:2020年8月5日—9月6日

学院审核:2020年9月7日—9月13日

学校审核录入系统:2020年9月14日—9月20日

三、认定程序

(一)确定资助工作小组

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部按照规定程序成立各学院(部)、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有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学生准备申请材料(2020年8月5日—9月6日)

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并根据申请表各项信息的顺序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交到学院。(学生在填写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家庭情况,按照“信任在先”的原则,不再需要到当地村镇、街道盖章。但是,为了证明相关身份,学生仍然需要出示有关证件,如扶贫帮扶手册、五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救助证、低收入证、优抚对象证明、因公牺牲警察证明、残疾人证、户口簿等。)

(三)学院审核及提交材料(2020年9月7日-9月13日)

各学院(部)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学院审核小组会议、班级审核小组会议、开展班级评定、学院(部)审核、公示)认真审核学生上交的所有材料,确保学生所报信息真实有效。同时,做好认定过程材料存档。另外对于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建立电子及纸质档案库,以备核查。

请各学院(部)9月21日前,把电子版表格《XX学院(部)家庭经济信息采集 导入模板》、《XX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发到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纸质版《XX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交到学生工作部(南主楼221)。

(四)学校审核及录入系统(2020年9月14日—9月20日)

(五)省资助中心进行认定,确定困难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六)全校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是本学年各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标准,各项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均以此为依据,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获得资助资格。

2.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常年动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动态跟踪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院(部)。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院(部),并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3.各学院(部)应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要与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逐项对照,对于特殊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家庭遭受重大灾害、重大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家庭等),要逐个学生,逐项审核,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随意放宽标准;各学院(部)要通知全部建档立卡学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全部享受到补助,无一遗漏。

4.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将马上开始本学年的助学金评定工作,为确保各项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院(部)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5.各学院(部)需通过抽查形式,核实学生填写情况,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应立即报学生工作部,取消作假学生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6.各级资助工作小组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院(部)、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五、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跟踪情况

为了校、院两级更好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精准全面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各学院(部)下载填写《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情况跟踪表》(附件7),详细记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情况,电子版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南主楼221室,纸质材料加盖学院(部)公章,交南主楼221室,电子文档发送到:wyujiangzhudai@163.com。

六、咨询、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中,接受全校师生咨询与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

咨询与投诉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50-3296251;联系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


五邑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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