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鼓励我校文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奋发向上,勇于实践和创新,努力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才,根据热心爱国人士及五邑大学执行董事刘冠华先生的意愿,设立“李瑞莲奖学金” 以怀念他的母亲和奖励优秀,发扬教育,帮扶贫困。根据《五邑大学“李瑞莲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2019-2020学年“李瑞莲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评定时间:6月16日-6月22日
二、资助对象、金额
1. 五邑大学汉语言文学(师范)和对外汉语(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
2. 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2000元;三等奖5名,奖励1000元。
三、评审条件(按积分值评选):
1、凡在校学习期间,每获得一次“五邑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记15分;“优秀党员”记15分;“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五邑大学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和“优秀团员”记10分;“院(部)级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记5分;市级优秀个人称号记10分;省级优秀个人称号记20分(同一学年度获两项及两项以上称号者,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分值记分)。
2、凡在校级正式比赛和评比中(不分个人和团体,下同)获第一名的记5分,获第二名的记4分,获第三名的记3分;在市级正式各类比赛和评比中,获第一名的记7分,获第二名的记5分,获第三名的记4分;凡在省级正式各类比赛和评比中获第一名的记10分,获第二名的记8分,获第三名的记6分;凡在全国正式各类比赛中获第一名的记15分,获第二名的记13分,获第三名的记11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时,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分值记分)。
3、其他奖项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4、助学金的资助奖励不在记分之列。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参评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含通报批评)(以事件发生时间为处分计算时间);在留校察看期间者。
(2)有课程(指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不及格者。
四、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附件)提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申请材料:申请表两份、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拟写)、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家庭情况调查表、义工工作情况等];
2.班级审核推荐: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审核申请同学的材料,评审结果班导师审核签字后,将《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和学生材料提交到学院(部)。同时,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确保班级每一个同学的知情权;
3.学院(部)审核:学院(部)成立由党总支领导、辅导员、班导师代表组成的院(部)级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结果,向全院(部)学生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结束后。各学院(部)将学生材料和《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于6月22日上午10:00报送学生处,《五邑大学“李瑞莲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4.学校审核:学生处组织以各学院(部)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成立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将初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全校公示三天,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刘冠华伉俪审议。
五、奖学金管理
1.五邑大学将负责该项奖学金的管理,向刘冠华伉俪提交奖学金发放计划、受助学金学生名单及个人材料、以及助学金发放明细表。
2.五邑大学财务处负责该项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3.受到资助的同学应书面向资助者汇报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状况,并表示感谢。
4.学校将长期监督获得奖学金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综合表现,如获奖学生获奖后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学生资格,追回奖学金。
六、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邹老师,电话:0750-3296251; 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