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教育扶贫工作精神,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进教育公平”融入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效果,体现共享发展理念,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35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推荐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参加2019年“助梦扬帆——广东省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活动,最终推荐1名学生上报省教育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
二、申请对象及评选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评选程序
1. 4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部)报名申请。
2. 4月19日前,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本学院(部)学生进行评审,公示3个工作日后,推荐1名学生报学生处。
3. 4月23日前,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评,排名前50%的学生进入线上投票和面试答辩环节,根据线上投票和面试答辩成绩最终拟定1名人选,报学校审核。
4. 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后,推荐一名学生上报省教育厅。
三、时间安排
海外研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具体安排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四、经费构成
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校资助。
五、材料要求
1. 《2019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附件)。表格按要求填写、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综合测评成绩表原件、科研成果材料、志愿服务认证等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文件名为“XX学院(部)助梦扬帆——广东省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申请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六、材料推荐报送
(1)推荐报送:各学院(部)按要求开展收集、评审及推荐报送工作,报名表和被推荐人事迹材料需经学院(部)辅导员办公室审核,在4月19日前交到学生处。
(2)报送方式:推荐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被推荐人照片以电子版方式报送。电子版材料请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到学生处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学校—学院(部)—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推荐人。例如: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张三——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推荐人,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学院(部)助梦扬帆——广东省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申请人×××事迹材料,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学生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