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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
2019-07-25 16:11   学生处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5号)和《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为我校注册有正式学籍,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并主动向学校递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材料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2)《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2)

3)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按照《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2)中的“证明材料”准备相关材料)

学生自愿、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校审核存档;

(二)学院(部)召开会议:各学院(部)召开各班学生干部会议,认真传达通知要求及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三)各班级召开会议:各学院(部)组织好各班班级会议,确保学生干部将学院(部)会议精神传递到每一位同学,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每位学生能按时申请。同时,请各班组织班级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认定工作,组长由班导师担任,其他成员包括:班级主要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资助工作小组学生代表应责任感强、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确保申请人的隐私不被泄露。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应避开申请人员,请将资助小组名单上报学院(部)

(四)班级评定: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查阅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情况,审核证明材料,并通过个别访谈、日常观察等方式,审核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信息,综合分析学生学习、生活、日常表现及个人经济收入等情况,经过民主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名单并将结果提交班导师审核签字。同时,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确保班级每一个同学的知情权,班级公示后录入《家庭经济信息表》。

(五)学院(部)审核:院(部)级资助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部党委(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包括:班导师、辅导员、学生党支部支委和其他学生代表。)负责抽查各班级上报材料是否真实,向全院(部)学生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公示期结束后,报学院(部)党总支审定,审定无异议后录入《家庭经济信息表》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六)学校审核:9月20日前,学生工作部组织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对上报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后,将名单报以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为组长的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定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公示调整:学生和老师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学院(部)予以解释,学院(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学院(部)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向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提请复议。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情况属实,予以调整。

(八)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确定困难等级:公示结束后,学校把学生申请数据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

(九)公布: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全国学生自主管理信息系统”反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各学院(部)通知学生本人。

三、工作安排

1.申请者:申请者请将《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2)及相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到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所有的复印件都需是A4纸标准清晰复印件格式,模糊不清证明材料一率不受理

2.班级:请认真填写《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附件4)和《班级资助工作小组评定表》(附件4),公示结束,将《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会议记录表》、《班级资助工作小组评定表》、《【XX】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4)和申请者个人所有资料交到学院(部)辅导员办公室,《【XX】班级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电子版)》(附件4)通过检查无误后加密,拷贝到学生工作部办公室的资助工作电脑(南主楼221)

3.学院(部):请认真填写《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附件5)和《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附件5),公示结束,于9月20日前把《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和《【XX】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5)交到学生工作部,将《【XX】学院(部)家庭经济信息采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通过检查无误后加密,拷贝到学生工作部办公室的资助工作电脑(南主楼221)

4. 学校:学生工作部组织资助工作小组到学院(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后,将名单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定名单后在进行学校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把学生申请信息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学院(部)通知学生本人。系统反馈的相关信息录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成为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温馨提醒:1. 申请者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重要证件;2.《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如有改动,请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最新通知为准。

四、建立、保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纸质档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学校、学院(部)和班级三级管理负责制。各学院(部)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制,建立以班级为单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纸质档案,纸质档案涉及到学生个人信息和家庭隐私内容,请妥善保管学生相关材料,避免信息泄露,纸质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名单

2.《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

3.《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

4.【XX】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纸质版)

5.《【XX】班级家庭经济信息采集汇总表》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家庭经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学生申请材料要真实完整,班级民主评议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资助工作小组组长的签述理由要准确、规范,申请材料要规范齐全。学校定期对各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是本学年各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标准,各项相关奖助学金的评定均以此为依据,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获得资助资格。

(二) 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常年动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动态跟踪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院(部)。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院(部),并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三)各学院(部)应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要与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逐项对照,对于特殊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家庭遭受重大灾害、重大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家庭等),要逐个学生,逐项审核,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随意放宽标准;各学院(部)要通知全部建档立卡学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全部享受到补助,无一遗漏。

(四) 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将马上开始本学年的助学金评定工作,为确保各项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院(部)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五) 各学院(部)需通过抽查形式,核实学生填写情况,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应立即学生工作部,取消作假学生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六)各级资助工作小组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院(部)、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六、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跟踪情况

为了校、院两级更好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精准全面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各学院(部)下载填写《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情况跟踪表》(附件6),详细记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情况,电子版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南主楼221室,纸质材料加盖学院(部)公章,交南主楼221室,电子文档发送到:wyujiangzhudai@163.com

七、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冯老师,电话:0750-3296251; 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

 

 

学生工作部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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