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缓解因物价上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粤财教【2009】2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伙食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 补助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 补贴标准:每人40元∕月,补贴期限为5个月
三、 人数:1315人(各院系具体附后)
四、申报程序:
(一)班级接受申报、初审、公示、推荐
3月12-13日,班级通报本次助学补助工作的情况,接受学生个人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一),由班长汇总后交班导师
3月14-16日,班导师组织班级学生干部、学生代表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2天后,将初审名单登记表(填写附件二)(以电子文档和书面的形式)报各院系学工办汇总
(二)院系审核、公示
3月18日-19日,院系学工办评审、确定,在院系公示2天后,由院系学工办负责于23日前书面和电子文档(填写附件三)报学生处助学中心
(三)学校审核确定
3月24日,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院系推荐者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公示。
五、本项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的重大举措,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经济困难补助的宣传、申报、审核和上报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意见,使助学金按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名额分配:
管理学院 340人
信息学院 291人
中文系 94人
外语系 59人
土建系 88人
机电系 136人
化工系 71人
数理系 53人
纺织系 112人
政法系 43人
艺术设计系 28人
合计 1315人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申请表
附件二:班级获临时伙食补贴学生汇总表
附件三:院系获临时伙食补贴学生汇总表
学生处
2009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申请表】
【附件二:班级获临时伙食补贴学生汇总表】
【附件三:院系获临时伙食补贴学生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