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缓解因物价上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粤财教【2009】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发临时伙食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 补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 补贴标准:每人40元∕月,补贴期限为5个月
三、 人数:1315人(具体名额附后)
四、 具体办理程序:
(一)班级接受申请、初审、公示、推荐
4月14—16日,班级通报伙食补贴情况,接受班内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一);班导师组织班委、学生代表进行审核,班内公示,之后将班级初审名单登记表(附件二)电子文档和纸质版、受推荐学生申请表纸质版送交学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院系审核、公示、推荐
4月19日-21日,学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确定推荐名单,院系公示,于22日前书面和电子文档(附件三)报学生处思想教育与管理科。
(三)学校审核、确定
4月25日,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院系推荐名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之后全校公示。
五、本项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的重大举措,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的宣传、申请、审核和上报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意见,保证临时伙食补贴按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临时伙食补贴各学院(系)推荐名额:
经济管理学院 345
政法学院 41
安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82
外国语学院 61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40
应用物理与材料学院 20
信息工程学院 208
计算机学院 83
机电工程学院 120
土木建筑学院 94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79
纺织服装学院 113
艺术设计系 29
合计 1315
学生处
2010-4-14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申请表
附件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申请表】
【附件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推荐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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