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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商会奖学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1-10-25 00:00  

发布单位:学生处 加入时间:2011年10月25日10:39

各院(系):

为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才,湖南商会在我校设立“湖南商会奖学助学金”,该奖助学项目现在开始接受申请。

一、资助对象

五邑大学在读的湖南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定条件

(一)湖南商会奖学金的评定条件:

1、思想觉悟高,品德优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本学年度有课程(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重修;本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本学年度学习不刻苦,有旷课记录。

(二)湖南商会助学金的评定条件:

1、思想觉悟高,品德优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4、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生活简朴;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助学金:本学年度有两科及以上课程(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重修;本学年度受过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本学年度学习不刻苦,有旷课记录。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个人填写“五邑大学湖南商会奖(助)学金”申请表,(申请助学金另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书一份);

2、班级审核推荐:申请人所在班班导师认真审核材料并填写审核意见交学院(系)学工办;

3、学院(系)审核:学院(系)提出评审推荐意见,在学院(系)公示,并在11月4日前将各学院(系)湖南商会奖学助学金申请表(助学金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汇总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送主楼221学生处。

4、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由学生处、团委有关人员组成;

5、学生处将初选名单全校公示三天,确定获得奖助学金的名单,评定结果呈送湖南商会审议。

特别说明:本次评定未分配院(系)名额,各院(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按照学生优秀或贫困程度递交学生申请材料。学生处根据全校学生申请情况确定最终获奖和受助者。

四、资助金额

1、五邑大学“湖南商会奖学金”每年奖励15名,奖励金额为2500元/人。

2、五邑大学“湖南商会助学金”每年资助5名,资助金额为2500元/人。

附件: 1.五邑大学“湖南商会奖学金”申请表

2.五邑大学“湖南商会助学金”申请表

3.学院(系)湖南商会奖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附件下载:【附件1.五邑大学“湖南商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五邑大学“湖南商会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学院(系)湖南商会奖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学生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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