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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梁向荣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3-05-23 00:00  

全校师生: 为激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梁向荣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梁向荣助学金”,“梁向荣特殊困难生活补助金”,该助学项目现在开始接受申请。

一、评定对象

五邑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定条件

(一)助学金评定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低保证和低收入证的优先考虑。

4、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自强之星”称号的困难学生,可以优先考虑;

5、参加无偿献血,或义工志愿者等公益活动的同学,持有关证明可以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助学金:本学年度专业必修课课程重修者;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二)特殊困难生活补助金评定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优良。

3、身体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如有低保证和低收入证的优先考虑。

4、在校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突发性疾病或者家庭发生突发变故(非本人意愿导致),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一份,如:医疗收据,体检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注:具备第3、第4条具备其中之一者即可申请)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助学金:本学年度专业必修课课程重修者;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需要申请的学生登陆“五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或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http://202.192.240.77:905”登陆系统填报“梁向荣助学金”申请表并上传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特殊困难家庭补助金申请还需要提供医生证明、医疗收费单据等);申请者需同时将申请表及个人自荐材料一套等纸质材料送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2、班级审核:班级审核小组、班导师登陆五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

3、院系审核:各院(系)登陆五邑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并将本院(系)拟推荐的学生材料于6月3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4、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者进行评审。

5、学生处将初选名单全校公示五天,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梁向荣先生审议。

四、资助金额与名额分配

(一)土木建筑学院名额

1、梁向荣助学金资助名额为40人,资助金额为2000元/人。

2、梁向荣特殊困难生活补助金资助名额为8人, 资助金额为2500元/人。

(二)其他院(系)名额

1、梁向荣助学金资助名额为40人,资助金额为2000元/人。

2、梁向荣特殊困难生活补助金资助名额为8 人,资助金额为2500元/人。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一:2012-2013学年梁向荣助学金院、系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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