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详细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更好的开展各项助学工作,根据《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启动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11月12日-11月16日
各级审核时间:11月17日-11月24日
二、工作程序
1、11月12日-11月16日 各院(系)通知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贫困生管理”模块,进行网上申请,提交附件材料;
2、11月17日-11月19日 各班级、班导师根据《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规定要求,成立审核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表现,认真审核学生的各项资料;
3、11月20日-11月24日 各院(系)学工办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学生相关资料;
4、11月25日-11月27日 学生处审核,并确定最终认定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院(系)认真做好认定工作,切实执行相关规定,做到真实有效的掌握院(系)学生的实际情况,严格把关,做好分级审核工作。
附件:五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