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39号),为做好今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9月15日-9月25日 组织符合条件的新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见附件表2),并收齐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资格审核材料。
9月26日-9月28日 组织认定和评审申请材料,初步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9月29日-9月30日 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见附件表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到学生处办公室,电子版发到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及时通知学生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等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严格把关,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