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 元。各学院(部)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的要求,认真审查参评学生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10%,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不低于前30%,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评审办法》;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 元。各学院(部)要依据《五邑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五邑大学学生奖励规定》的要求,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严格按照评审、认定条件和程序,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在2019-2020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50%;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请申请人按照《个人申请资料目录》的要求及顺序准备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交给班级资助工作小组。
(二)班级审核推荐
班级资助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填写《班级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将结果提交班导师审核。同时,在班级内部公示一天,保障班级每一个同学的知情权。
(三)党支部审核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班级资助工作小组将结果交给班级所属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审核,填写《党支部意见表》。党员大会审核通过后,将班级申请人的材料提交到学院(部)审核。
(四)学院(部)审核推荐
1.学院(部)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要求,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在9月22日前完成学院(部)公示(3个工作日)。
2.学院(部)填写《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会议记录表》和《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并撰写《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五)学校审核
9月23日学生处组织各学院(部)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学院(部)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同时导入全国资助信息系统。
学院(部)于9月28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学院(部)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表》、《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交到学生处,并将《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六)全校公示,将审核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9月28日-10月10日,在校内公示初审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批最终名单,通过审批后,在全国资助信息系统报送数据,同时报送材料给省教育厅。
三、资助金额及名额
请各学院(部)下载《五邑大学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四、监督与投诉
在开展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接受来电、来信投诉,投诉方式:黎老师,电话:0750-3296251; 邮箱:wyuxueshengchu@126.com。
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