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学校在南主楼233室召开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李霭康、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学生处处长李华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各学部党委(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结合学院情况,就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工作的评审情况、公示结果作了介绍。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部(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结果进行了表决。
校党委副书记李霭康作总结讲话,对奖学金评审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学部(院)评选出的学生应具有标杆性,要能在学生群体里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学生工作人员要做到业务精。上报的材料要立足事实,有理有据,学生的信息要核实准确,严格把关。三是各学部(院)副书记及辅导员要深入了解学生情况,确保做到精准扶贫,在学习上、生活上、工作上关心学生,做到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文/图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