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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贷款毕业生离校须知
2011-05-30 00:00  

2011届贷款毕业生离校须知

发布单位:学生处 加入时间:2011年5月30日15:28

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以期贷款学生信守承诺,如期还款,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可持续开展下去,经学校与贷款银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协商,现对2011届贷款毕业生注意事项作出以下提醒:

一、 毕业前未能还清贷款的2011届毕业生

1、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主楼底的广发银行五邑大学支行签订、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含还款须知)”须贷款毕业生本人到广发行五邑大学支行领取表格,当场填写、签名并加盖指模;

2、未还贷毕业生还需在校园网上自行下载“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含道义契约书)”(附件一),填写完毕后交至银行。

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含道义契约书),正反两面打印。

3、办理时间:5月31日—6月11日 9:00——14:00(星期六照常进行)

二、 毕业前已经还清贷款的2011届毕业生

请下载填写“2011届已还贷毕业生离校登记表”(附件二),6月11日前交回学生处思想教育与管理科(主楼221室)。

以上所有表格请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届时,贷款毕业生将凭以上资料办理离校手续。

三、 已考取研究生、且不能在离校前还清贷款的2011届毕业生

需本人带身份证到广东发展银行填写展期申请表。逾期不申请,读研期间所产生利息由借款学生偿还。办理展期的时间为6月6日—11日。

各院系辅导员及毕业班班导师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学生处

2011-5-30

附件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含道义契约书)(未还贷毕业生使用)

附件二:2011届已还贷毕业生离校登记表

附件下载:【附件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含道义契约书)(未还贷毕业生使用)】

【附件二:2011届已还贷毕业生离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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