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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门市阳江商会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2-05-11 00:00  

为激励广大学子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江门市阳江商会于今年在我校设立“江门市阳江商会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对象

五邑大学在读的学习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的阳江籍学生,其中阳春2名,江城区、阳东、阳西各1名)

二、评定名额及奖金

全校共评定5人,每人奖励1000元。

三、评定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2011级新生高考成绩优良;二、三、四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在2010-2011学年度综合测评中,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40%。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低保证和低收入证的优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本学年度有专业必修课课程重修者;本学年度受过处分者(含通报批评或宿舍黄牌警告);本年度有旷课行为者。

四、评定程序:

1、5月12日前,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生在参评时应出具如下材料:“江门市阳江商会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自荐材料一套(内容包括:个人事迹材料、成绩证明、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2、5月14日上午前学院审核完毕, 14日下午下班前各学院将初审名单汇总表连同学生相关材料交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3、5月15日,学校确定名单,评审结果呈送江门市阳江商会审议。

附件一:江门市阳江商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江门市阳江商会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学生处

201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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