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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刘荣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4-05-30 00:00  

经管学院金融学专业各毕业班:

根据《五邑大学“刘荣萧奖学金”实施办法》的要求,现拟在经管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审对象:五邑大学2014届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评审名额: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3000元;三等奖1名,奖励2000元。

三、评审条件:

1、本评选按照积分值评选,所选人员及等级根据积分高低排序;

(1)凡在校学习期间,每获得一次“五邑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记15分;“优秀党员”记15分;“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五邑大学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和“优秀团员”记10分;“院级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记5分;市级优秀个人称号记10分;省级优秀个人称号记20分(同一学年度获两项及两项以上称号者,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分值记分)。

(2)凡在校级正式比赛和评比中(不分个人和团体,下同)获第一名的记5分,获第二名的记4分,获第三名的记3分;在市级正式各类比赛和评比中,获第一名的记7分,获第二名的记5分,获第三名的记4分;凡在省级正式各类比赛和评比中获第一名的记10分,获第二名的记8分,获第三名的记6分;凡在全国正式各类比赛中获第一名的记15分,获第二名的记13分,获第三名的记11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时,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分值记分)。

2、其他奖项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3、助学金、贷学金的资助奖励不在记分之列。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者。

四、评审程序

1、建立评审小组:金融专业毕业班应成立由班导师、两名班委和两名普通同学组成班级评审小组,班导师任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负责班级各参评者参评条件的审核和材料有效性的审查;

2、个人申请:根据评选办法计算积分值,并准备好相应记分项目的支撑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于6月4日前提供给班级评审小组进行审查。

3、班级评审:班级评审小组根据参评者积分和家庭经济情况排序后,于6月7日提交审查通过学生的申请表和参评材料到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审核公示: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完6月11日之前向学生处备案。

附件:刘荣萧奖学金申请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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