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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4-10 00:00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助宣传,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31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我校受国家资助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申报名额

本次活动计划全校评选共2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

各学院推选名额不得少于2个,其中包括校友1名,在校生1名。

四、活动实施

本次宣传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活动宣传及材料报送(4月初至5月中旬)

1.各学院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应通过组织相关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活动始终。

2.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全校评选。被推荐学生填写《五邑大学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个人相关照片。

3.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及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上报至学生处。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寄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报送学院名称”,附件中各学院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

第二阶段:评选表彰(5月中旬)

由学生处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20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并对入选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第三阶段:成果宣传(5月中旬至期末)

各学院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学院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案例。学生处将对评选出来的2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1.将评选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

2.编印《“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五邑大学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画册》;

3.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典型材料通过宣传部推荐有关媒体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展示,以扩大宣传效果及社会影响;

4.在学生处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

五、评选材料要求

1.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

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如果有获奖材料等支撑材料,请提供获奖材料等目录,并按照目录进行排序。

材料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2.递交照片要求

所有申报学生递交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反映受助学生事迹和精神风貌的近期学习、工作或生活场景彩色照片2-3张(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600*800)。

学生照片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正面免冠照)”、“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学习、工作和生活照)”。

3.《五邑大学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

4.为了进一步树立先进典型,加强优秀学生宣传,编印优秀学生画册,需收集相关资料,请学生认真填写《优秀学生登记表》。宣传材料只收集电子版。请各学院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邮箱:wyujiangzhudai@163.com。

希望各院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宣传,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选,以先进典型引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学生处、团委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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