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各项助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1.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资助政策(含广东籍建档立卡学生学费资助、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服兵役补偿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起草和制定学校各项大学生资助政策。
2.建立并完善奖、助、贷、勤、补、减、免、绿色通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3.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
4.监督各二级学院有关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草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方案。
5.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审批及签领工作;负责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及学生“绿色通道”的管理。
6.负责做好各类社会奖学助学项目的管理、协调及发放工作。
7.协助学校做好各类奖助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岗位和酬金审核及协调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在校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贷后管理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和完善大学生诚信档案。
10.做好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励志教育工作。
11.做好基层就业和服兵役补偿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
12.负责各类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资料的分类与存档工作。
13.负责做好其他各项上级资助部门要求的工作,并定期向上级资助部门宣传和汇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成效。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