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1位同学申请补录认定,经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审,确认2018级梁爱诗同学通过学院认定申请。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外国语学院补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8月20日-8月2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提倡署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材料。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刘老师,电话:0750-3299015;邮箱:1042061267@qq.com。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最终认定名单和认定等级将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