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了鼓励和支持五邑大学在社会公益活动中有杰出表现的在校生,依热心爱国人士及五邑大学执行董事刘冠华先生之意,设立“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根据《五邑大学“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2018-2019学年“刘冠华刘袁海玲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评选工作。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评选工作,最终决定推荐160401班李小曼同学。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8日。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外国语学院辅导员老师反映,联系电话:李老师0750-3299320;电子邮箱:waiyu9015@163.com。